詹娜迷因币非证券判决:名人背书不构成投资共担

$JENNER代币被判定非证券:缺乏共同事业特征成核心依据

加利福尼亚州一名法官作出裁决,确认由前奥运选手兼电视名人凯特琳·詹娜发行的$JENNER迷因币不符合美国证券法定义。该决定源于2024年底提起的一起集体诉讼,原告李·格林菲尔德声称其持有该代币导致损失逾四万美元。

名人推广行为是否构成诱导性销售

原告格林菲尔德于2024年5月在Solana与以太坊网络上购入$JENNER代币。其诉状指出,詹娜借助自身公众影响力大力宣传该代币,营造出价值将显著上升的市场预期。值得注意的是,詹娜曾通过AI生成图像展示印有“JENNER ETH”字样的衬衫,并搭配美国国旗图案,配文宣称“让我们所有人都致富!”。

作为奥运奖牌得主及真人秀常驻嘉宾,詹娜具备广泛社会认知度。此次涉足加密领域,使其个人品牌延伸至数字资产市场,引发媒体与投资者高度关注。

联邦层面证券指控被驳回的关键理由

尽管詹娜的经纪人索菲娅·哈钦斯亦被列为被告,但后者已于2025年7月离世。辩方强调,基于以太坊的$JENNER代币不具备证券属性,且已故者无法承担销售责任。

斯坦利·布卢门菲尔德法官援引1946年豪威案确立的法律标准,用于判断投资合同是否构成证券。该标准聚焦三项要素:资金投入、共同事业以及利润依赖他人努力。虽然确认了格林菲尔德的购买行为,但法官认定其投资并未与其他投资者形成共担风险或协同运作的关系。

判决书中明确写道:“综合所有主张,认为投资者出于共享盈亏、资本募集或支持代币之外项目而汇集资金的说法缺乏合理性。因此,本案不具备横向意义上的共同事业基础。”

法官进一步指出,投资者之间既无横向关联性,也无纵向依附关系,未能满足豪威测试中对“共同事业”的核心要求。基于此,案件无需进入下一阶段——即评估投资者收益是否依赖詹娜个人行为。

州级追诉路径保留,判例意义凸显

在驳回联邦证券指控后,法院确认剩余的州级法律诉求可由加利福尼亚州法院继续审理。这意味着格林菲尔德仍可在地方司法体系内寻求赔偿,但不能再依据联邦证券法提出主张。

法官特别强调:“鉴于共同事业要件未成立,无需进行后续审查。”

本裁决丰富了美国法院在处理加密资产是否属于证券问题上的判例体系。该案件可能成为未来涉及名人驱动型迷因代币诉讼的重要先例,影响监管与司法实践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