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安部近日发布一份草案规定,以明确在刑事侦查电子数据鉴定中获取账户密码的程序。根据该草案,数字证据持有人应首先自愿提供密码。若其拒绝,执法机关仅可在经县级或更高级别的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获取密码,并且必须通知持有人或确保证人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