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融服务委员会,7 月 15 日,该机构宣布了一项计划,要求证券公司在 IPO 认购保证金上支付利息。此举旨在解决由来已久的投资者投诉:为权益类发行预留的保证金通常价值数千万韩元,但历史上从未产生过利息。委员会将当前做法描述为“一个不合理的惯例”,该问题已超过十年未得到处理。